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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律师普法:怕被丈夫报复,起诉离婚可以不见面吗

  当事人咨询:律师您好,我怕被丈夫报复,起诉离婚可以不见面吗?

  界首律师解答: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一种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必须遵循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因为离婚登记是需要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部门表达自愿离婚的意愿的,所以不能缺席,也不能由他人代理。

  如果是在法院诉讼离婚,一般的民事案件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案件除非当事人下落不明,法院都是要求双方到庭的,因为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能判决离婚,所以也是要求到庭的,也不能缺席。

  所以,无论那种离婚方式,都是要求双方同时在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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